卫行指委[2010]4号 
  
各课题负责人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卫生职业教育研究发展基金2008—2009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管理力度,提高课题的研究质量,保证课题如期完成,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课题管理要求现对2008—2009年度所有立项课题(重点、一般及自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国卫生职业教育研究发展基金2008—2009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 
二、中期检查要求 
    1、认真撰写中期进度报告,并填写《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表中反映的研究情况要真实,评价阶段成果要客观,课题负责人对所填写内容负责并签名。请课题负责人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打印稿和电子版报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定。 
2、课题组已出版或发表的主要阶段性成果应随《子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一起报送。 
3、课题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科研成果评价的一部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及填报内容严重失实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课题管理要求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方式 
    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瑾 邢琳 赵春歌 
电 话:022-60276658 60276933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教育研究室 
邮 编:300222 
邮 箱:jzwmsc@163.com  
  
附:全国卫生职业教育研究发展基金2008—2009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 
  
  
  
  
                                     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日 
  
  
  
  
抄报:卫生部科教司教育处、教育部职成教司、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处、教指委协联办 
抄送: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教指委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