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17〕5 号)要求,2017年4月15-16日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行指委”)在北京市召开了第一批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修(制)订工作启动会。教育部行指委办公室王国川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宏研究员,卫生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文历阳教授,卫生行指委秘书长杨文秀教授,卫生行指委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彬教授,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胡野教授等领导、专家以及各专业《标准》修(制)订工作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15日上午会议由杨文秀秘书长主持。参会人员围绕教育部《标准》修(制)订文件、体例框架和编写要求进行了学习、讨论,提出针对《标准》修(制)订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将问题进行了整理和汇总。
15日下午会议由沈彬教授主持。王国川主任介绍了《标准》修(制)订工作的总体安排;提出了《标准》修(制)订调研要求;强调了调研中的注意事项。李志宏研究员对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体例框架和编写要求进行了解读,说明了专业教学标准制定背景、内容与特征,对《标准》框架中的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师资队伍、教学设施、质量保障等八个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行指委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专家讲座结束后,参会人员与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围绕上午讨论提出的问题与专家进行了沟通,专家逐一进行了答复。
16日上午会议由胡野教授主持。杨文秀秘书长传达了教育部职成司领导在《标准》修(制)订工作启动会上的讲话精神,强调专业标准是建立健全国家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是衡量人才质量的重要尺度,也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在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地位。制订教学标准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内涵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保持同步的需要。要求行指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行业、企业院校专家力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一是把握好定位、原则和目标;二是对标准框架和编制要求、调研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读和领会;三是做好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行业优势;四是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文历阳副主任宣读了《标准》修(制)订专家组以及工作组名单。胡野教授作了题为《国家<教学标准>如何体现科学性、先进性与指导性》的讲座,讲座中对调研的目的、原则及宜采用的步骤做了详细讲解,并提出《标准》研制原则及体例表述的若干建议。与会人员围绕医药卫生类专业《标准》内涵进行了讨论,提出相应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了探讨。
16日下午杨文秀秘书长部署了《标准》修(制)订工作安排,明确了下一步调研工的作重点,建议各专指委广泛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共同合作完成《标准》修(制)工作。最后文历阳副主任作会议总结,并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抓住《标准》的重要节点,提炼重点工作任务,注重岗位职业能力分析,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培养目标及课程内容;厘清核心课程、主要课程和必修课程的概念,加强核心课程的设计和改革,发挥核心课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要强调质量保障体系的条件、教学过程管理、反馈及改善等各环节的质量保障。二是注重调研质量控制,科学设计调研方案,要目标清晰、针对性强,体现专业特点;重视调研前培训,统一标准,统一认识;各专业组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并反映问题,保障调研质量。三是把握《标准》制定的尺度,注重《标准》的通用性、指导性、适应性;严格按照专业模板标准框架进行编写,但要注意各专业的特点。四是注意调研资料的保管,充分开发调研资源进行课题研究,推动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建议专指委和分委会委员积极参加调研,提高工作质量,加深对专业标准的认识。
本次会议通过与会专家的解读,明确了《标准》修(制)订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工作思路;通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交流,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及工作安排。会议在教育部领导的指导下,在承办单位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在与会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高效紧凑,达到了预期效果。